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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检察送法进校园!

时间:2023-12-04

来源: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馨雨

编辑:曲爽

录入:刘馨雨

审核:刘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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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为迎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建三江人民法院走进七星一中,播撒法治种子。


 
       课上,未检干警通过播放动画、以案释法、图片展示、提问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们介绍了宪法日的由来、学习和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从遵守宪法和法律出发,围绕《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反恐怖宣传教育;以身边的案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网络诈骗及性侵害等内容进行授课。引导学生热爱伟大祖国,维护宪法权威,拒绝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未检干警和师生们开展互动问答,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加深了同学们对于宪法的理解。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法治兴,则国家法治兴。同学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正是学知识、长本领的时期,也是世界观和价值观养成的关键期。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借助宪法法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并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大法,而是如母亲一般,默默守护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法律限制我们的行为,要求我们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同时,宪法、法律也赋予我们权利。出生时,我们作为独立个体受到宪法保护,享有了独立人格权;上小学后,我们学唱国歌,知道祖国的首都是北京,享有了受教育权;成年时,宪法赋予我们选举和被选举的政治权利;参加工作时,宪法保障我们劳动和休息的权利;结婚时,宪法赋予我们登记结婚的权利,要求我们履行抚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退休后,宪法仍保障我们的生活...国家制定了多部法律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指导未成年人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明确了日常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凸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应当如何承担监护职责,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宪法的根本原则下制定实施,守护着我们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学生,美好的校园生活离不开宪法法律的保护,受教育权既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读书学习是我们的本职,遵纪守法是我们的本分,但总有个别违背校规校纪的现象出现,如: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不良甚至犯罪行为,这时,法律会对犯罪分子实施严厉的制裁,而对被害人会最大限度加以保护。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自尊自重,自信自强,树立正确人生观。学会辨别是非,时刻保持警惕,提高自护能力,不幸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反抗。加强自我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学会责任担当。网络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个人隐私,不随意交友,不随便轻信他人,与人为善,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青少年要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沐浴在宪法的阳光下,幸福健康地成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为迎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建三江人民法院走进七星一中,播撒法治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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